对于江西省优化营商情况进步前辈小我和进步前辈小我拟惩处工具的公示
按照《江西省优化营商情况任务带领小组办公室江西省评选达标惩处任务带领小组办公室对于评选惩处江西省优化营商情况进步前辈小我和进步前辈小我的告诉》(赣营商办〔2022〕24号)请求,经自下而上、逐级考核保举,省评选办考核,拟肯定南昌县成长和鼎新委员会等50个小我为江西省优化营商情况进步前辈小我拟惩处工具,汤伟锋等100名同道为江西省优化营商情况进步前辈小我拟惩处工具。
为实在表现公然、公允、公道准绳,充实发挥民主,自动接管监视,现对上述拟惩处工具停止公示,公示期为5个任务日(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
公示时代,对拟惩处工具若有贰言,请以德律风、信函等情势向省营商办(省发改委)、省惩处办(省人社厅)反应。反应情况须客观实在,以单元名义反应情况的资料需加盖单元公章,以小我名义反应情况的资料应署实名和有用接洽德律风。
接洽德律风:省营商办(省发改委) 0791—88915376
省惩处办(省人社厅) 0791—86386129
通讯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间西五栋302室(邮编330036)
江西省优化营商情况任务带领小组办公室
江西省评选达标惩处任务带领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